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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6:2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规定编制,总结厦门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电话:0592-2892033

      邮编:3610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本民生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按照《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贯彻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局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渠道,以新闻媒体报道为辅助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中国社会报、《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报道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升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水平、开展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持续深化“近邻+养老”服务、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保障、慈善活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优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等重大活动,方便群众了解知悉民政工作进展和最新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

      修订完善《厦门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厦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化。严格按照规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作出答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来件。2023年,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得到持续提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通过我局

      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其中1件部分公开、4件不公开,以上5件依申请公开件已在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完善《厦门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等制度,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确保解读材料的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要素完整。2023年,办理业务咨询155件、意见建议36件、监督举报59件、民意征集3件、开展征集调查4件,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2023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25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325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3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不断改进解读形式,结合采用图片、数据、图表等易看易懂形式,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5篇,其中文字解读3篇、图表图解2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定期做好官网栏目的更新维护,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做优做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账号。努力实现官网、微信公众号相融合,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同步发布发声,不断提升数字化背景下的政府网上履职能力。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784篇。

      (五)监督保障

      强化日常管理,对官网发布信息进行动态实时监测和实时可用性监控,在切实保障官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对已发布信息进行人工复检,对敏感词、错别字、可能违规信息内容、更新频率等问题进行技术检测和人工排查,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同时,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2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1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2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站互动式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线访谈栏目访谈预告或阶段性访谈计划较少;二是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掌握不够准确全面,信息公开工作仍有缺漏、延误。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政务新媒体监管运维能力。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强化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精准推送,扩大政务新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方便、及时、高效的优势,提升在线访谈栏目发布内容形式的多样化和更新频次,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占比。二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三是定期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开展检查,防止出现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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