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10-04-01-2024-084
- 备注/文号:厦民非许准变字〔2024〕第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2
厦门市民政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厦门市集物设装饰艺术交流中心名称、住所变更申请)
时间:2024-04-12 16:00
厦门市集物设装饰艺术交流中心(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60号304室之四):
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集物设装饰艺术交流中心名称、住所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单位的名称由“厦门市集物设装饰艺术交流中心”变更为“厦门市集物社艺术设计交流中心”;住所由“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60号304室之四”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云顶中路505-535号加州建材家居广场C11-06”。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