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bet888官网

图片
    •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3-039
    • 备注/文号:厦民〔2023〕13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3
    厦门市民政局等四部门dafabet888官网“精康融合行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10-23 16:06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残联: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dafabet888官网“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民发〔2022〕104号)、福建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事〔2023〕86号)和《厦门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厦民〔2019〕105号)要求,推动“精康融合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为目标,聚焦提高服务可及性、实施精准度,聚焦提升服务公平性、对象覆盖率,着力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精康融合行动,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年度目标

      第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围绕“服务覆盖年”建设目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主体培育取得显著成效,转介服务机制基本完善,依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服务机构和康复对象档案数据。全市50%以上的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

      第二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围绕“提质增效年”建设目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式较为丰富,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康复对象及照料者接受专业服务的意识和意愿显著增强。全市65%以上的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

      第三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年”建设目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专业性、稳定性、可及性明显增强,社会舆论环境持续向好,社会歧视现象明显减少。全市80%以上的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

      1.精准服务实施布局。各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统筹规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有利于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交通便利、场所安全、转诊便捷、公用基础设施完善等原则,并根据日间照料和居家支持等不同功能要求,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场所面积、承载能力、功能设计、设施配置、标识标牌、人员配备构成等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内部制度完备的规范化运行管理机制。加快设立以区为服务范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支持开展以社区为范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每个区应设置具备评估转介、培训督导、服务示范等综合功能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指导功能,逐步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2.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市、区两级要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拓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辐射范围。引导市级精神卫生优质服务资源到社区开展康复服务,通过驻点帮扶、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技术指导体系建设,建立我市以精神卫生、社会工作、社区康复等领域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实践工作者为骨干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有条件的区可以建立区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定期指导制度。

      3.构建基层服务网络。镇街要建立由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家庭监护、卫健救治、民政救助、残联帮扶、公安处置的救治管理责任落实体系。各社区(村)要建立由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养老救助协理员、残疾人联络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对发现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生活困难的,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已被评定为重度残疾人的精神障碍患者,应按规定落实重残单独纳入低保的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对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危险性等级评估、指导服药及康复训练及提供转诊等服务。

      4.强化家庭监护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和扶养、抚养、赡养等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患者。要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技能,照料患者日常生活,积极引导患者在家开展康复活动和参加社区康复。各区要将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定期组织家庭照护者学习交流。积极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带实处。支持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支援中心,为家庭提供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

      (二)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服务功能

      5.改进康复转介信息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以区为单位,推进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及康复对象需求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共享,为康复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转介服务。各区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现状摸底调查,建立完善服务机构和康复服务对象信息档案,提高精准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实现精神障碍治疗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效衔接。

      6.建立评估和申请的转介登记机制。医疗机构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出院康复评估、门诊就诊诊断评估,为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引导其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对于有社区康复需求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患者及监护人同意后,市、区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上传转介信息。全国转介信息平台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患者评估转介数据。同时,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可通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自愿提出社区康复申请,由社会工作者审核评估康复需求后在全国转介信息平台登记。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和个人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需求时,可以通过相关机构、网络等适当渠道向全国转介信息平台提出登记申请,由社会工作者审核评估康复需求后给予登记。

      7.完善康复服务机构康复转介机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应及时组织精神科医生、护士、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对服务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出具康复意见。精神障碍患者离开本地的,原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全国转介信息平台,将患者信息推送至其新居住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对其开展康复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在开展康复服务前,应与康复对象及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服务协议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康复对象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所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快速转介。

      8.构建完善康复服务后转介机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康复对象的康复效果、疾病状态、生活自理能力、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等情况开展定期转介评估,经评估符合转出条件的,按照不同需求进行推荐就业或公益性庇护性就业、申请其他类型社区康复服务、返回社区居住等转介服务,并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后转介情况向全国转介信息平台登记结案。

      (三)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优质服务供给能力

      9.拓宽服务渠道资源。以区为单位,依托卫健部门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依托辖区精神卫生机构(或开设精神科的医院)、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等资源,建设区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资源平台,承担所辖区域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需求汇总、转介、调剂等服务工作,形成精神卫生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庭之间的服务信息交换平台和资源调配平台。要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管理,提高社区康复资源数据共享与交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及形式、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业务培训、行业标准与法规制定等开展综合评价,并明确评价结果使用办法。

      10.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各区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健全以项目预算、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费用支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的服务购买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承接运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每个区培育至少1家以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主,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品牌化社会服务机构。

      11.完善拓展服务内容。围绕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丰富完善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基础服务内容。根据不同康复对象的特殊需求和特点,创新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延伸服务,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设计专门的康复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区可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工作生活服务场景,提升康复服务效果。

      12.推进服务形式多样化。围绕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需求,不断丰富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求助医生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项目,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种类型的康复服务。根据康复对象个性需求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日间训练和职业康复服务、居家支持和家庭支援、同伴支持、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挥社会工作者等从业人员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大力推行个案管理、小组工作等精准康复服务形式。在制定机构运行和服务规范时,应增强服务的可及性、灵活性、个性化,不得以过度标准化限制服务提供形式。开展相关工作过程当中,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隐私,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合法权益。

      (四)构建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13.强化队伍支撑。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广泛建立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等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推进精神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闽台“五缘”优势,鼓励台湾相关专业人才、社团组织参与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人力支持。到2025年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具有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应占30%以上。分级分类建立“精康融合行动”专家指导组,广泛开展技术指导、评估督导和培训示范工作,不断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

      14.优化督导培训。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宣传贯彻,依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等,广泛开展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培训。直接服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专业知识培训,从事评估转介的社会工作者须经过康复需求评估能力培训。推动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理念、评估和转介列入精神科医师和护士培训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标准、编制教材,设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理论与实践系统化课程,运行良好的,适时视情在全市推广。

      15.健全激励机制。根据实际建立日常岗位服务评价和激励保障制度,对满意度高、口碑较好、康复效果好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优秀人才,在职称评定或技能评定上给予倾斜考虑,实行体现专业服务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五)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

      16.强化政策引领推动作用。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通过统筹现有资源,积极支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在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训、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社会资本与中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企业对接,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7.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组织依法取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育一批民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的管理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建设,有条件的区可以探索在服务设施、运行补贴、职称待遇等方面给予一系列扶持政策。

      (六)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作用

      18.建立服务记录和监管制度。建立服务记录和统计报告等运行监管制度,引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采取信息化、电子化方式适当记录服务过程,作为监督依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队伍稳定性、团队管理专业性、服务质量可控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监管,不过度要求提供书面报告。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公众号等方式,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监督渠道,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改进服务。

      19.加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法人登记管理和业务管理分工明确、衔接顺畅、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强化服务场所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预案。从事医疗康复和护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规范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协议,积极引导服务场所与患者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在信息转介、基本服务、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扶持制定一批标准和操作规范。严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擅自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建立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和组织地区间交流,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

      20.发挥宣传和支持作用。通过社区精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法规政策宣传、公益广告等方式,提升精神疾病和社区康复的认知度、接受度,引导社区居民接纳精神障碍患者。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融入服务,推动其参加社区活动,建构社区关系网络。推动加强区、街道对社区组织的指导,经常性走访了解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情况,帮助链接残疾人福利政策、职业康复等社会资源,改善患者家庭经济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整合和集中使用相关部门的资金、政策及设施等资源,确保“精康融合行动”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各区民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深化实化“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各负其责、街道、社区日常管理、家庭、单位和个人依法监护、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形成推动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制度,推进精神障碍治疗、康复有机衔接和转介,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财政部门要统筹加强资金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衔接。指导医疗机构将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评估情况及建议告知患者及监护人,引导其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实现与全国转介信息平台共享。残联要积极反映精神残疾人诉求,维护精神残疾人康复权益,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服务共同推进。对病情稳定、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对象,加强就业培训指导,积极推荐就业和庇护性就业转介工作。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依法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所涉及资金使用情况、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社会服务机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区要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职责以奖代补等政策。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要形成政策合力,创新发展政策,促进“精康融合行动”实施。

      (四)严格督促落实。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督促,采取适当方式,通报各区进展情况;并适时选取基础扎实、推进力度大、示范性强的区,择优向省民政厅推荐,树立典型,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