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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文号:厦民〔2023〕10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4
    dafabet888官网印发第八个“中华慈善日” 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8-04 17:10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各慈善组织:

      现将《厦门市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9月5日是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根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厦门市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时间

      9月5日至9月30日

      二、宣传主题

      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

      三、宣传目的

      以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为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爱心厦门”的部署和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群众参与的慈善活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慈善文化,提升慈善事业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助力“爱心厦门”建设,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慈善+救助”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在湖里区金尚社区搭设舞台、设置展位,开展社区链接慈善资源救助困难群众、慈善组织进社区经验分享、为困难家庭圆“微心愿”、发布慈善捐赠倡议、慈善及社会救助宣传等活动,并邀请厦门主流媒体对活动以及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各区各举办至少1场相应的活动。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

      参加单位:各区民政局,湖里区江头街道金尚社区,各有关慈善组织

      (二)开展线上爱心慈善主题宣传

      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分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要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点、疑点问题。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各区民政局,各有关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组织开展“全民慈善”宣讲活动

      以区为单位,依托街道(镇)、社区(村)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形式,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结合“爱心厦门”建设主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活动,让广大基层群众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意义和作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实质。鼓励各有关慈善组织深入基层,联合社区(村)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同时,邀请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示范性的慈善先进人物,围绕“全民慈善”主题,邀请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示范性的慈善先进人物,围绕“全民慈善”主题,在社区开展慈善宣讲活动,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进基层,进一步厚植慈善土壤,引导带动更多的人参与支持慈善事业。

      牵头单位:各区民政局

      参加单位:各有关街镇、社区(村),各慈善组织

      (四)开展爱心慈善工作能力提升培训

      围绕慈善相关法律规章、慈善领域监督管理、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慈善信息公开、慈善服务转型升级等方面,策划慈善工作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组织民政领域慈善工作管理及业务人员、慈善组织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邀请慈善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管理人员进行授课,使相关人员牢牢把握和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其配套规章政策精神,提升开展慈善工作、提供慈善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慈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作。形成“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依法兴善”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各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五)组织参加全省慈善公益项目大赛

      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参加第五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充分展现我市公益慈善力量在参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赈灾、乡村振兴、促进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成果和贡献。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六)组织观摩第八届中国慈展会

      组织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及其他有关慈善组织相关人员赴深圳观摩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通过实地观展、研讨交流等形式,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有关机构在创新慈善工作、实施慈善项目、提供慈善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宝贵经验,助推我市慈善事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各区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各区慈善会,其他各有关慈善组织

      (七)动员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慈善实践活动

      市民政局将制作慈善宣传视频和慈善公益广告,在地铁、公交及户外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各区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倡导“人人向善”、“人人行善”,厚植慈善文化根基。动员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参与社区慈善、互联网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投身慈善事业,传播真善美。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各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工作,紧扣“爱心厦门”建设主题,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领导,整体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部门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上的职能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宣传活动。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提高社会关注,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三)创新宣传形式。要综合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开设专题节目、播放慈善短片等方式,进行慈善宣传;要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要通过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牌、摆放宣传板等线下形式,利用地标建筑、地铁车厢、公交车辆等载体,让慈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走近群众。

      (四)加强规范管理。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高效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要统一主题,统一使用“中华慈善日”标志和“爱心厦门”标识开展宣传。要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做好舆情等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各项活动,认真收集整理活动影像资料,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于10月5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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