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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文号:厦民〔2023〕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3
    dafabet888官网印发《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2-23 15:42

    各区民政局:

      现将《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推动社会组织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按照《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市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整治范围

      各区民政局应将下列社会组织纳入“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范围:

      1.连续两年(即未参加 2020 年、2021 年年度检查)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

      2.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 1 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4.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5.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已处于治理僵局等情形的社会组织。

      二、分类整治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分类进行整治。

      (一)撤销登记。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

      (二)吊销登记证书。对存在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吊销登记证书。

      (三)注销登记。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清算。

      (四)限期整改。对能够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通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约谈法定代表人、发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指导社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提出整改方案。

      三、实施步骤

      各区民政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摸底自查阶段(2月—3月)。

      各区民政局要在 2022 年开展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摸底排查,逐一列出整治对象(含2022年前存量尚未完成整治的及2022年新增的“僵尸型”社会组织),逐个采取整治措施,并填写《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于3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各区民政局应将“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7月、10月底前填写《“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并报送至市民政局(见附件2)。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

      11月30日前,各区民政局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有实例、有数字、有亮点)。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市民政局。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民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整治实效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将根据工作要求把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情况列入2023年市对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

      (二)依法稳妥推进。各区民政局要认真排查“僵尸型”社会组织,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依法依规进展整治,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争取2023年底完成存量“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继续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协调整治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整治工作新进展及时报市民政局。

      (三)做好调度通报。市民政局对各区报送的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进一步核实,每月跟踪进展情况,汇总相关情况,结合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将整治情况向各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适时进行通报。市民政局按照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报送“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表及工作总结。

      (四)巩固长效机制。各区民政局要加强社会组织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巩固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效机制,通过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备、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常态化持续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纳入整治范围,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联系人:潘珊珊

      电话:5307667

      电子邮件:mzj_shzz@xm.gov.cn

      

      附件:1.“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汇总表

         2.“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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