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相关文件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市住房和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民政部门政务服务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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