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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口腔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
本科生教育 |
一、实习生教学组织制度 1.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由教学办公室具体负责医院实习生教学组织工作。 2.医院接收与我院已建立教学医院关系的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原则上不接收个人名义联系的各级各类毕业生,为保证医院的正常医疗、教学秩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自行安排实习人员。 3.实习生一进院即开展岗前教育、院风院规教育,学习实习生职责,进行医疗安全教育等,使之养成良好的习惯。 4.各实习科室是直接指导实习的基层组织,科室主任应对实习生的实习计划、质量、思想政治工作和临床实习业务负责。 5.各实习科室应按照实习生所属院校下达的教学大纲和本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实习生的实习安排、教学、转科考试和鉴定等工作。 6.各实习科室之间要相互协助,有责任搜集并提供典型病例,作为教学病例讲座或教学查房资料。 7.实习结束前,教学办公室组织实习生填写教学实习评估反馈表。 8.带教医师应认真履行带教职责,加强带教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实习生严格管理,杜绝实习生差错事故的发生。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医疗行为直接由带教医师负责,实习擅自作主造成的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 10.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涣散并屡教不改者,科室有权向教学办公室提出退返,经教学办公室报院领导批准后,可将该实习生退返所属学校。 二、实习生制度 1.实习生应认真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患者的病情,未经上级医师许可,不得向患者及家属私自发表意见。 2.实习期间,应参加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义诊、义务劳动等,并参加医疗卫生宣传工作。 3.实习生对病员或其家属的馈赠,应一律婉言谢绝,不得向患者索取钱、物,违者按学校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4.实习生应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如损坏公物或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实习生职责 1.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应接受医院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 2.实习生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从事规定的实习工作,接受带教老师的指导与监督,执行带教老师的指示,积极主动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实习生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规定数量患者的医疗工作以及门诊、急诊工作。 4.实习生进入病房轮转时,实行24小时负责制,应提前到岗,对主管患者进行巡视并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不迟到、早退。上级医生查房时,实习医生应报告患者病史、检查结果,并提出诊断处理意见。查房后应及时记录上级医生查房意见。 5.实习生接到新入院患者通知后应立即随值班医生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病历和医嘱,以及在值班医生指导下作相关的诊疗工作。 6.实习生应书写其主管患者完整的住院病历,书写应达到熟练程度,所写病历要由上级医师签字。 7.实习生应写好病程记录。对一般患者,隔天记录,病情重的患者随时记录。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每月做一次病程小结。 8.病员出院前实习生应写好相关的病历资料。 9.实习生进行各种诊断、治疗和操作时,必须得到上级医师的同意和指导,并做好充分准备。 10.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没有处方权。处理病人的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病假单等须经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可有效。 11.实习生必须参加各轮转科室的内交接班以及所在科室的一切医疗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 四、实习生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习医师原则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交书面报告。(向实习组长领取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后,经逐级批准后分别将请假条交给实习科室、教学办公室留存) 2.实习医师请病假须由二级以上医院出据正式的诊断证明;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应经带教老师同意,三天以内应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报院教学办公室批准,并有科主任或护士长在假条上签字。超过一周者,须上报学校教务处。如假期超过每科的1/3或每轮转一半以上者,应补完该科室实习内容方可毕业。 3.实习期间,实习生不放寒暑假。星期天或节假日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实习生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者,从出科考试成绩中扣分。 五、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1.医院宿舍住宿人员有每人一床位的使用权和自觉遵守、执行本宿舍管理规定的义务。 2.住宿人员应服从房管部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转让、借出本宿舍床位;不得私自留住人员;不得带小孩住宿,否则应接受相应处分和罚款处理。 3.住宿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房管部门有权收回床位使用权: (1) 擅自将分配的床位转借于他人使用。 (2) 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床位、屋内设施的用途,堆放杂物者。 4.要爱护使用宿舍内一切设施、家具,不得随意调换、转让、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5.节约用电,做到随手关灯,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器,违者罚款。 6.节约用水,随手关紧水笼头。严禁在厕所、洗脸间洗澡,严禁向厕所便池内倒入杂物,以防堵塞。 7.不得在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场所随意堆放杂物或停放自行车;应自觉遵守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泼污水;按规定时间把垃圾倒入垃圾道口,以便卫生员清扫。 8.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零用钱和票据,大额现金请存入银行,以防丢失。提高警惕,严加防范,离开宿舍时锁好门。 9.注意防火,不准在楼道,厕所焚烧废纸等杂物,禁止吸烟。 10.发现有形迹可疑的人,应上前盘查,必要时可报告房管值班人员或者院保卫科。 11.遵守作息时间,不要在他人宿舍长时间逗留,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晚11:00关宿舍楼大门。 12.住宿人员由房管员发给每人一把钥匙(交押金,退房钥匙交回退押金,钥匙丢失,押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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