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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2022-10-12 09:00: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2021年8月,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厦民规〔2021〕2号)。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邬仁刚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介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主持人2022-10-12 09:01:10
     

      邬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02:5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2022-10-12 09:04:25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如何定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谢谢!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05:28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我们通俗地讲就是事实孤儿。

  • 主持人2022-10-12 09:06:54
     

      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这类儿童的总体情况?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07:57
     

      通过定期组织摸底排查,以及居民自愿申请,目前,经我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547名。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有505名;已满18周岁,因为还在学校上学,按规定延续保障的有42名。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09:09
     

      从区域分布上来看,思明区有84名,湖里区有41名,海沧区有49名,集美区有38名,同安区有184名,翔安区有151名。

      这类儿童身体健康的占93%,大多数处于比较健康的状态。

  • 主持人2022-10-12 09:10:29
     

      经我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能得到哪些救助帮扶呢?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12:14
     

      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会给予相关救助帮扶。

      一是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二是医疗救助方面,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纳入市医疗救助范围。

      三是教育救助方面,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

  • 主持人2022-10-12 09:13:50
     

      能否请您详细给我们介绍一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厦民规〔2021〕2号)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15:2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必须高度关心重视。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提升了相关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别是2019年出台了系统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填补了儿童福利领域的制度空白。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17:01
     

      2021年8月,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儿童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及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顺应新发展阶段儿童福利事业的新要求,重点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18:56
     

      一是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在2019年政策规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情形的基础上补充增加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由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定义扩大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等8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8种情形之一的儿童。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20:50
     

      二是明确失联认定方法。父母失联的,由儿童监护人或儿童所在村(居)委会向公安部门报警,申请查找失联父母。公安部门登记受理后,超过6个月仍下落不明的,出具《儿童失联父母查找情况回执单》。对因不具备查询条件导致公安部门难以接警处置查找的,可采取“个人承诺+村(居)核查评议+镇(街)查验+区民政部门确认”的方式,形成《儿童父母失联情况认定表》进行认定。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22:34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责任。民政、公安、司法、残联等部门要探索开展大数据比对,通过信息共享增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能力。村(居)儿童主任要定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对已经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村(居)儿童主任要每月上门探访或电话沟通不少于1次。

  • 主持人2022-10-12 09:24:25
     

      好的,谢谢邬副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 尤女士(网友)2022-10-12 09:26:22
     

      申请后就可以领取基本生活补贴吗?补贴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28:04
     

      提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后,经过镇(街)查验、区民政局确认程序,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镇(街)会及时告知申请人发放标准及起始月份。不符合条件的,镇(街)也要及时告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与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22年7月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2l25元调整为2515元,与2021年相比,增幅达18.4%,保障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最高。今年已累计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912万元。

  • 方先生(网友)2022-10-12 09:29:32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具体指哪些情况?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31:27
     

      指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留置等措施。同时,我们根据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增加了一些保障范围,如儿童父母被采取强制收治、医学留观、强制隔离等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被执行这类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且连续达6个月及以上的,可以提出申请。

  • 市民(网友)2022-10-12 09:32:52
     

      在哪里提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申请?如果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可以提出申请,还有办法纳入保障吗?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34:17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申请。

      目前,厦门已经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开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跨省通办”业务,儿童如不在户籍地生活,可以在生活地提出申请,由户籍地镇(街)、区民政局网上审核确认,不需要返还厦门本地申请。

      对于没有监护人,或者没有其他亲属可以提出申请的特殊情况,儿童所在的村(居)委会要代儿童提出申请,代为填写相关材料。

  • 刘女士(网友)2022-10-12 09:35:23
     

      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37:20
     

      非婚生子女已落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晰,若父母符合“认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清(网友)2022-10-12 09:38:51
     

      一户有多个儿童的,是否可以同时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40:19
     

      一户有多个儿童的,父母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同时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时纳入保障。

  • 1012(网友)2022-10-12 09:41:30
     

      已经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儿童,能不能同时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42:58
     

      已获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补差方式进行发放。如儿童本人已经每月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0元,则每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2515减去360后的2155元的标准发放。其他情形,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情况,也是按照这个方式办理。但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影响,可以全额发放。

  • 王女士(网友)2022-10-12 09:44:24
     

      对于父母符合规定情况,又没有其他人可以照看孩子的,怎么保障?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45:24
     

      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村(居)代为申请后,由民政部门依法长期监护,可申请由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养育。

      由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养育的经费,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不需要个人支付。

  • 网友(网友)2022-10-12 09:47:23
     

      父母一方有能力,但不抚养儿童,能否提出申请?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48:33
     

      对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有能力履行监护抚养义务而拒不监护抚养,致使该儿童生活陷入困境的,镇(街)、区民政局经审核后,可以先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督促儿童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其他近亲属)或儿童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儿童父母的抚养费,必要时可依法申请撤销其监护权。根据人民法院判决情况,符合“认定情形”的,可以确认予以保障。

  • 邱先生(网友)2022-10-12 09:49:48
     

      父母重病的情形包括哪些病种?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51:10
     

      包括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部分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等6类重大疾病。

  • 晶晶(网友)2022-10-12 09:52:56
     

      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后可以一直享受这个待遇吗?

  • 邬副局长2022-10-12 09:54:24
     

      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父母的情况发生改变,不再符合规定保障情形时,镇(街)、区民政局就会终止其保障资格。为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设置3个月过渡期;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继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直至毕业。

  • 主持人2022-10-12 09:55:35
     

      非常感谢邬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